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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方案审议通过 国企改革料加速破局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7-01 08:42:40  责任编辑:FGH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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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方案审议通过 国企改革料加速破局

作者: 祝嫣然

6月30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2020年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元年,国企混改、重组整合、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都将进入实质进展新阶段。

此前的6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其中提到,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10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深改委会议明确,今后3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有国资专家认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将是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三年行动方案是在四项改革试点、十项改革试点和双百行动的基础上,国企全面深化改革、1+N方案全面落地的重要改革举措,是检验1+N方案成效和国企改革的试金石。

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此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称,方案主要考虑三方面重要问题:一是要把十九大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落实到三年行动当中去;二是把近年来“1+N”的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地,没有落实到位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要在三年行动里加快落实落地;三是把这几年在“十项改革试点”、“双百行动”等改革试点示范工程中基层所创造的一些经验,推广到下一步的国企改革过程中。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亦提出,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改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以及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意见呼之欲出的背景下,市场普遍预期,今年国企混改将进一步瞄向由下至上的“升级版”方向。

为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战略部署,推动国企混改提速加力,2020年天津市国资委共计划推出60户精品国企混改项目,涉及金融服务、医药、装备制造、能源、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除此之外,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亦明确了47个国企混改项目。

日前印发实施的《关于全面推进吉林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各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行权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国有资本运作平台。通过股权运作、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推进所属出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和动能转换。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将对加快落实混改做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要求,并提出分阶段的具体目标。所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出台,必然会对混改落实起到加速作用。包括混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混改企业改革内容进一步增容,即从单一的混改,转向以混改为主线、借混改推综改的新阶段。

在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两类公司)试点工作,也将是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

国资委明确指出,今年将加大对“两类公司”试点企业授权力度,适时改组或组建新的“两类公司”。两类公司要在推动国有资本形态转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更好发挥作用;落实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所出资企业的股权构成、组织形态,加快推进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改革,在试体制、试机制、试模式方面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此前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是新一轮国资和国企两个层面改革的关键“结合部”,涉及产权制度的深度变革。两类公司改革,上接国资体制改革的完善,下接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处于国资国企改革的中心与枢纽地位,已经成为国资国企改革的“牛鼻子”,牵一发动全身。

李锦认为,虽然三年行动方案没有落地,但国企混改、并购重组等改革举措都在持续推进中,并未止步。而行动方案的出台,意味着将国企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明确,将进一步加速国企改革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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